统筹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供应”的原则,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交易机制方面,搭建存量建设用地转让、出租等交易平台,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市场,支持采用土地预告登记方式保障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同时,推广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经验,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探索推进存量建设用地依据规划改变用途入市交易。不断完善土地二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差别化年期的管理政策和操作规范,推进工业和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等建设用地逐步过渡到“市场定价”。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建立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健全灵活多样的增减挂钩机制,保障城乡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对于加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入市方案的交易方式、权属登记等流程,规范工作程序、耕地保护、收益分配、权益保障、风险评估等内容。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入市参与各方的法律地位与权利,在企业上市合规性审核标准中,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权利。积极研究出台全国统一的土地收益分配指导性意见,明确国家、农村集体和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上的比例范围,确保农村集体的分配份额。在符合规划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大城市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权利。
来源:土地观察
图片来源:网络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大连土地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