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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
2022年07月29日

土地市场作为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关键。

2020年和2022年先后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均对土地市场建设提出要求。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赋予试点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路径。笔者认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要进一步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全国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结合“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动服务标准统一、审批流程再造,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要加大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把握城乡建设用地从“增量扩张”向“存量盘活”转变的大趋势,牢牢牵住城市更新和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的“牛鼻子”,建立以政府为主体,以规划为引领,以企业、社会、政府利益共享为核心的存量用地盘活机制,不断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其一,结合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盘活中心城区低效用地,推广近几年各地开展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的经验, 以宗地为基本单元,对土地利用程度、效益、潜力进行全面量化评价,摸清存量土地家底,找准其高效利用的突破口。同时,加快建立低效建设用地评判标准,明确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和政府收储等模式适用范围,创新政策供给,推动存量低效建设用地腾退或转型利用。

其二,把城市功能疏解、城市更新、经济转型与存量用地盘活有机结合起来。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的方向与模式。同时,鼓励大城市推进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空间联通开发,对地下交通、安全、商业、防护等功能进行科学合理安排,提高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其三,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利用。健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使用权分割转让等供应制度,优先保障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园区用地需求。支持工业园区在满足规划、安全、消防、环保等条件且不改变产业用途的条件下,开展闲置土地、低效用地、批而未用土地整体转让、分割转让或出租;支持单层标准厂房分幢、分跨转让;鼓励多层标准厂房分幢、分层转让。探索土地混合利用和用途灵活转换,充分利用税收手段,完善“以税节地、以地控税”措施,规范引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来源:学习强国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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