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首先需要进一步改革社会经济体制。其一是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确权的基础上促进承包权在社区外自由流转;其二是废除户籍制度,给农村和城市居民充分的就业、居住的自由。
土地自由流转、劳动力自由流动后,要素竞争将更加充分,收入分配将更加均衡,城市的资本、人才、技术更有可能下乡,农村发展更有条件。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市场统一后,收入才会趋于均衡,城乡才会真正走向融合发展。
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享受的基本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数量明显不够,质量明显更差。不能认为工业化、城市化后农村问题就自动解决了,经济和社会转型是一个长期过程,这期间几亿农村居民的福利不能被忽视。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建立投资农村的长效机制。虽然自新农村建设运动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农村道路、水利、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但这些投入主要靠政策推动,具体实施靠项目资金,中央及地方没有按经济发展、农民需求、经济结构、人口布局等变化作出长期规划,也没有建立长效的投资机制。没有长效的投资机制,地方和基层政府就不能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投资,去农村调查时经常发现一些地区的道路是修修停停,拖工延期现象严重。长效的投资机制缺乏也导致道路维修管理养护、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转的资金缺乏,农村基础设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利用效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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