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土地管理改革,开启了土地政策改革的新篇章。随着世界进入新格局、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土地资源的分配、利用、保护工作更加复杂,其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等特点更加显著,涉及的协调发展、经济转型、社会民生、环境保护等问题更加突出,这些挑战考验着党的执政能力和治国理政水平,要求中国共产党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土地政策改革、提高土地治理效能,以满足更科学、更精细、更综合的土地治理需要,从而切实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守基本底线,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指出:“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农村最大的制度”,为新时代我国农村土地政策改革定下总基调。2014年1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强调“要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成为全面部署、系统推进乡村土地制度和农业农村改革的压舱石。此后,农村土地的利用管理成为新时代土地政策改革的重点和入口,维护广大农民权益是其中的关键。
201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基本农田上升为“永久基本农田”,并在第35条中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且永久基本农田须落实到地块,纳入数据库严格管理”,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从工作原则层面、操作实施层面做了最严格的限定。同时还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围作出界定、对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作了规范,明确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坚守“三大底线”“保障农民权益”,就是坚守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保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夯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和社会基础意义重大
来源:学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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