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社会组织与村民共同参与乡村治理,推动治理重心的下移。党组织在农村社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通过优质的服务实现的。
新时代农村社会矛盾发生的新转化深刻改变着农村社会生态,促使党组织从服务提供者向服务的协调者、管理者、维护者转变。一是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村群团组织应发挥其特有的组织优势,及时了解基层民众的呼声,热心帮助村民出谋划策、提供咨询与服务,带动他们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另外要积极发展和引导农村一般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农村一般社会组织由于贴近基层,能够有效地表达群众的意见,同时因其高度的组织性还可以与有关方面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减少社会非理性行为的发生。二是提升村民参与治理能力。只有村民参与治理的能力得到提升,村民自己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体,才能有效解决公共事务办理难的问题。党和政府应通过教育、培训、宣传等方式引导村民了解参与公共事务的程序,激发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活力。提升村民参与治理能力,还需要营造有力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对此必须要加快制定和完善乡村社会治理规则体系,优化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真正使村民参与治理能力在自治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升。三是妥善处理好各类治理主体间的关系。乡村治理中党的领导地位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具体领导活动来实现的。农村社会组织是新时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领域。实现党的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越来越离不开社会组织的参与和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需要通过政策制定、法律规范、制度调整、业务指导等举措,为各类社会组织创造条件,确保它们能够在制度的规范下有序参与治理活动,为乡村治理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