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4 月 29 日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征q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件规定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的总体指标、光伏方阵用地指标、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 地指标、集电线路用地指标及场内道路用地指标等。
本文件是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用地审批、土地供应、供后监管、竣工验 收等环节确定用地规模的依据。
本用地指标分为总体指标和分项指标。采用总体指标时,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总用地规模按照 第 6 章节的规定计算;采用分项指标时,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模按照第 7 章节至第 10 章 节的规定计算和调整。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光伏方阵、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用地和场 内道路的用地面积。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总体指标按Ⅰ类地形区、Ⅱ类地形区、Ⅲ类地形区分别编制。
Ⅰ类地形区是指地形无明显起伏,地面自然坡度小于或等于 3°的平原地区。
Ⅱ类地形区是指地形起伏不大,地面自然坡度大于 3°但小于或等于 20°,相对高差在 200m 以内的微丘地区。
Ⅲ类地形区是指地形起伏较大,地面自然坡度大于 20°,相对高差在 200m 以上的重丘或山岭 地区。
来源:新华网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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