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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导土地管理事业的历史经验与启示
2022年04月28日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生态之依。土地制度是国家基础性制度,是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集中体现,始终与江山社稷、人民福祉息息相关。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人民百年奋斗历程中,始终对土地问题高度重视,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调整土地关系,将建立适应各个历史阶段的土地制度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基础建设,开展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法律和政策。土地管理事业的与时俱进,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出了巨大贡献,有力支撑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土地革命为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胜利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土地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最重大的社会变革。这一时期,我们党根据革命斗争需要,把握不同阶段社会矛盾,及时制定并调整土地政策,赢得了民心,为革命胜利提供了保证。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打土豪、分田地”,消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1928年12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土地的政策;1929年4月,在总结赣南土地革命经验的基础上,毛泽东制定《兴国县土地法》,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一原则性的改正更加符合土地革命实际;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颁行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在土地革命实践中,党形成了一套比较切实可行的土地革命路线,即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

抗日战争爆发后,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党的土地政策发生重大转变,实施“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各抗日根据地适当调节了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保证了抗战最后胜利。

解放战争阶段,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实行“耕者有其田”,土地政策向变革封建土地关系、废除封建剥削制度过渡。1947年7月至9月,在西柏坡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到1948年秋,我们党在大约1亿人口的区域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充分发动了群众,壮大了人民力量,革命胜利获得了可靠保证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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